什么是离休干部特需费(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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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包缴经费是什么
1、特需经费。离休干部包缴经费是特需经费;有离休干部的单位,每年按每个离休干部150元计算,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特需经费列入预算,统一掌握,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离休干部,具体指在1949年9月30日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3、离休费用包括: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另外,对老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应及其他有关生活待遇,都有相应规定。
4、、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5%计提。
5、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党员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均按《关于中国 ***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上述《规定》第五条明确: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离退休特需公务费是什么意思
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按中组部、人事部(人发[2002]51号)文件规定调整至每人每年500元。
问题五:离退休特需公务费是什么意思 (1)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按中组部、人事部(人发[2002]51号)文件规定调整至每人每年500元。
离退休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省、市规定发放的各种补贴以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等。
离休干部最新政策离休基本工资
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安置补助费150元,安置到农村生产队的,发给300元。离休干部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安置地点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都按在职干部差旅费的规定报销。
离休干部的工资将继续发放,并根据他们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每年额外发放1至2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助。 那些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将不再获得任何形式的奖金。
离休干部的工资将继续发放,并且根据他们参加革命工作的年限,每年会增加发放1至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那些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将不再获得任何形式的奖金。 对于离休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应以及其他相关生活待遇,都有明确的规定。
厅局级正职离休干部的工资标准为900元。 厅局级副职离休干部的工资标准为750元。 县处级正职离休干部的工资标准为600元。 县处级副职离休干部的工资标准为500元。 乡科级及以下离休干部的工资标准为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中,教授及相当职务的离休干部工资标准为820元。
离休时的离休费包括干部在职时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和教护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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