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员工与总公司什么关系(分公司和总公司算一个公司吗)

2024-10-12 05:14:27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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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总公司能不能查到分公司的工作人员

1、能。分公司的员工属于总公司的员工,这些员工只是被分配到分公司而已,待遇跟其他员工都是一样的。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法律分析:分公司的员工属于总公司的员工,这些员工只是被分配到分公司而已,待遇跟其他员工都是一样的。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如果到总公司里去,一般情况下会显示有分公司的,在公司的分布图上可以看到。另外,也可以从网上查到。

4、这种情况不是有人打小报告。分公司一般会使用总公司同样的考勤系统。考勤查询的流程相对简单,只需登录HR系统,进入相应的菜单即可查看到员工的考勤信息。而考勤查询的灵活性也较高,可以根据员工的需求进行设置,例如可以自定义考勤查询的维度和条件,使得考勤查询更加符合企业的管理需求。

5、你好!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不可能是独立的,只有财务上可以是独立核算的,从行政角度看,不是独立的。只有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的。因此,如果你说的公司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的,总公司是可以以股东的身份来进行查账的。

6、不能,总公司虽然是主体更大的主要负责人,但是在查报税的时候,不能直接查,需要去税务局进行提前的申报,按照规定走完流程之后即可查到分公司的情况。

分公司的员工属于总公司的员工吗?

1、【法律分析】分公司的员工属于总公司的员工,这些员工只是被分配到分公司而已,待遇跟其他员工都是一样的。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分公司的员工属于总公司的员工,这些员工只是被分配到分公司而已,待遇跟其他员工都是一样的。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您好,由于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因此在分公司工作的员工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员工。按我国劳动法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依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这些都是劳动者的权利。

4、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是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吗?

1、分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是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并不具有独立的资金,也不是法人,故此对于在被赋予的范围之内,合法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的,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是若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后职员的工作,并不是从事经营范围内的工作,此时总公司无需担责。

2、在符合集团公司对分公司要求前提下,正常签署即可。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质且不能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无论集团公司是否授权分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发生任何问题与纠纷,最终都是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3、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团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劳动合同盖什么样的公章,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意义,因为盖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团公司承担责任的。在用人主体上,集团公司是唯一的,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4、与分公司出现劳动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的,受总公司的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一切活动要得到总公司的许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对总公司有约束力。

5、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6、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什么?

1、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和总公司所建立出来的,主要就是因为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对外不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所以在分公司就职的员工,实际上所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和总公司之间的。

2、按照劳动合同的订立双方进行认定,如果订立中的一方是分公司的,就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分公司负责人是和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分公司的负责人是总公司委派的,其和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和社保都由总公司承担。对于一般的分公司员工,如果分公司有用人资质,则可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负责人和总公司签合同吗?分公司负责人应当和总公司签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签分公司通常不算连续,员工和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被分配到分公司上班的,应该和分公司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不算连续,也不能计算连续工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的,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质,和员工签合同就应该属于重新签订。

总公司派员工到分公司后,如何处理劳动关系?

当员工被调到分公司后,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的情况需要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当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时也是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是需要确定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责任,当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本公司也是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律分析在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般无需解除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只需由总公司与劳动者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约定用工主体由总公司变更为分公司,其余条件不变,合同期限仍维持原合同约定,这样就不会算是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设立分公司之后想要调转劳动关系的,必须和员工协商,在没有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直接把员工安排到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是需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的,如果把员工调到分公司工作,原则上应该直接跟分公司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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