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什么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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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普通人也能构成贪污罪吗
- 2、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 3、农民可以构成贪污罪吗
- 4、贪污罪主体有什么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 5、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区别
普通人也能构成贪污罪吗
1、此项法律条文未对普通民众能否成为贪污罪的责任主体进行明确排斥,所以,倘若自然人在特定情况下与前述规定中的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实施共同的贪污行为,其亦有可能被认定为贪污罪的共犯。
2、贪污罪的主体是有特殊身份的人,所以贪污罪属于身份犯。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或 *** 资金的行为。所以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是没有职位的的普通人或国家机关外聘的技术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3、由此可见,即使是普通公民,倘若通过勾连、共同行动,有意识地利用职务能力,去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也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从犯。
4、行为人拥有的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既可能是来自于贪污、受贿,也可能是来自于走私、贩毒、盗窃、诈骗等等行为,这些都不影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1、贪污罪没有单位犯罪,因为贪污罪有特定的犯罪主体。
2、法律分析: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以及经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贪污罪是没有单位犯罪的,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构成贪污罪的,贪污罪的判刑标准也不能一概而论。情节轻微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4、贪污罪的主体是有特殊身份的人,所以贪污罪属于身份犯。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或 *** 资金的行为。所以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是没有职位的的普通人或国家机关外聘的技术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之一条规定: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6、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农民可以构成贪污罪吗
1、贪污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农民一般不会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即使是民生工程,农民只是承包关系,也不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2、然而,农民群体并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范畴,同时也未被赋予受委托管理、运营国有财产的权利,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原则上并不能够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具体规定,若涉案农民涉嫌贪污罪名,则司法机关将依照贪污犯罪金额的多寡及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相应裁决。具体而言,如若贪污所得金额规模较大且存在其他较为恶劣的情节,涉案者可能会面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被处以罚金。
4、农民不构成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所以说农民贪污是不会因为贪污罪被判处刑罚的,如果涉及盗窃则按照盗窃罪来处理,66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5、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 *** 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
贪污罪主体有什么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1、法律分析: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2、贪污罪 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规定如下: 《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贪污罪和受贿罪主体基本上是一样的,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4、贪污罪侵犯的客体,一方面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则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及职务的廉洁性。客体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区别
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即暂时地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手段不同。
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区别是:客体不同、主观不同、行为不同等,对于挪用公款罪一般是涉及到对公款的占有和使用情况,而贪污罪则是侵犯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中的所有权,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虽然都是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即意图永远地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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