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入境地什么意思(刑诉登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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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泊地不包括入境地吗
1、初泊地不包括入境地。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刑诉解释》第七条把初泊地解释为:该中国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船只还没出发的地点。
2、ETD=estimated time of departure是指离开泊位的时间,每个用法都不同需要注意。 问题五:什么叫做锚地 亦称“泊地”,“停泊地”。在水域中指定地点专供船舶抛锚停泊、避风、检疫、装卸货物以及供船队进行编组作业的地方。
3、滹沱河在历史变迁中,漳水在清朝康熙、乾隆年间南徙离境,其支流(今老漳河)由东南方入境,导致水势减弱。清朝道光十九年(1839年),滹沱河在束鹿、藁城一带北徙,洼地缩小到“治城东南25里,环泊村庄十有八,泊中之村十”。
如何认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
1、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是无罪推定理念的具体体现。不得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 诉讼 中享有法定的沉默权,同时要遵循疑点归于被告原则。 《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刑事诉讼法第12 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对任何人不得确认有罪”之规定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精神,无罪推定原则作为刑事诉讼法的一条基本原则, 是对个人权益的保障。但在我国,无罪推定原则一直是法律界的争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能判断有罪。但是它只是有限的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些精神而已。因为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在确定有罪之前应视为无罪,而第12条的规定是说在确认有罪之前不能当成有罪。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的内容是: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5、《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这是《刑事诉讼法》中无罪推定的概念,在法律上首次以是否起诉为标准,区分嫌疑人和被告,即起诉前称为犯罪嫌疑人,起诉后称为被告人,树立了被告不等于罪犯的观念意识,体现了无罪推定的思想。
6、刑法规定了属人管辖原则,那么,刑诉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管辖法院。其实,也可规定入境地法院、抓捕地、北京的法院,都行,就是对于这类案件,法律要提前有个规定,即,法定法官原则。
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管辖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1、刑诉法中的涉外管辖程序有:中国人在我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案件,其审判管辖,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的各项规定办理。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依据我国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办理。
2、法律分析: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是:涉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3、涉外刑事案件中的级别管辖规定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外国人在中国领地类犯罪,应当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20条明确的规定,现在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普通的刑事案件。
4、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之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之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5、对涉外刑事诉讼的职能管辖没有特别规定,一般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检、法三机关各自职权确定职能进行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0条对法院的级别管辖作了原则规定,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之一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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