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用勘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地勘)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什么情况下用勘验,以及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地勘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人民法院对现场进行勘验的情况规定
法律分析: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勘验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以表明勘验人的身份和具体执行的勘验任务。
人民法院勘验时,可以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拍照和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和结果 *** 成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作为证据,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
先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勘验人对现场进行勘验;勘验完毕后,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 *** 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勘验时,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以便他们了解勘验情况,保护其合法权利。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的勘验工作。
在民事诉讼中,勘验是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重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勘验与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1、勘验与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勘验、检查的性质相同,只是对象不同。其中,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身体。 《 刑事诉讼法 》之一百二十八条 勘验、检查的范围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2、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行为。
3、勘验、检查笔录与鉴定结论是两种不同的证据,不能混淆。
4、勘验、检查的性质相同,只是对象不同。其中,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身体。
5、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6、勘验_检查是侦查中常用的侦查 *** ,是发现和取得之一手证据的重要途径。勘验与检查二者性质是相同的,只是用对象有所区别,勘验的对象是现场_物品和尸体,而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身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_检查的种类包括:现场勘验_物证检验_尸体检验_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
勘验笔录含义?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一种独立的 证据 ,也是一种固定和保全证据的 *** 。 在勘验物证或者现场时,勘验人员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法律分析: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重新勘验指的是根据检察机关的要求,或当事人、辩护人申请,由司法机关对原有的勘验再重新进行的勘验。
勘验笔录,就是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中法定种类之一。其作用是:对犯罪现场客观情况的真实写照。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看后,也能对现场情况一目了然。固定、保全证据的重要措施。
勘验笔录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法院审判人员 *** 的;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 *** 。(2)二者所反映的事实不同。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勘验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勘验包括五种形式:现场勘验、尸体检验、物证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其中,现场勘验是最常见的一种,用于对犯罪现场进行勘察和侦查活动。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通知公安机关勘验现场。下面将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五种。 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活动。犯罪现场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场所。(1)保护好现场。
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现场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
一.现场勘验笔录。其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笔录、现场拍照和现场绘图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1)接到报案的时间,案件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当时的气候,以及报案人员的基本情况。(2)现场保护人员的基本情况,到达现场的时间和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及保护过程中所发现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的种类包括: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对犯罪现场,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和痕迹进行的勘验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勘验﹑检查的种类包括: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
刑事诉讼法检查条款的规定有《刑事诉讼法》之一百二十八条、之一百三十条、之一百三十二条。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法院现场勘验的程序
其程序主要包含以下步骤: 初始勘验:法官在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当进行现场勘验,确定案件当事人、证人、被鉴定人、被检查人、被告人等人员的身份及物品、场所、遗留痕迹等情况。 质证:在勘验过程中,法官可以对与案件相关的人员、物品等进行询问或者要求出示证据,这个过程称为质证。
人民法院对现场进行勘验的流程:先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勘验人对现场进行勘验;勘验完毕后,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 *** 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分析:法院现场勘验的程序:勘验人在法院现场勘验的程序,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以表明勘验人的身份和具体执行的勘验任务;同时,应当邀请勘验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有关单位派员参加。比如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派人参加,以利勘验工作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人代表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到场。勘验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以表明勘验人的身份和具体执行的勘验任务。
什么情况下用勘验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地勘、什么情况下用勘验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