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再审(行政诉讼再审事由)

2024-10-16 11:37:52 1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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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行政诉讼中进行再审的原因是什么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A更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均有审判监督权,均可以提起再审程序。

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是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就可以向上级的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果当事人人数多均为公民的也可以申请再审,在再审的过程中,不影响对于已经裁定的判决进行执行。

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等等。

作出原来裁判结果的主要证据不充分、没有经过质证或者本身就是伪造的。原来作出的裁判结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错误的。违反规定程序,对公正审判有一定影响的。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了当事人起诉,确实存在错误的。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

撤销“(20__)鄂行终字第349号”行政判决;指令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申请再审的理由 基本理由是: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再审申请人在原一审中提出的最本质的诉讼请求是:请求确认再审被申请人对再审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的《关于涂J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违法。

行政诉讼提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案件有新证据,能够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的。作出原来裁判结果的主要证据不充分、没有经过质证或者本身就是伪造的。原来作出的裁判结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错误的。违反规定程序,对公正审判有一定影响的。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了当事人起诉,确实存在错误的。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提起再审的条件是: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等。

行政申请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等等。

行政诉讼二审不服申请再审的过程涉及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在二审判决结果未能满足自身权益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提出再审申请,以争取公正裁决。再审申请的提出 当事人在收到二审判决后,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等等。

2、案件有新证据,能够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的。作出原来裁判结果的主要证据不充分、没有经过质证或者本身就是伪造的。原来作出的裁判结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错误的。违反规定程序,对公正审判有一定影响的。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了当事人起诉,确实存在错误的。

3、法律分析:如果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等。

4、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提起再审的条件是: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等。

5、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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