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上账是什么意思(拘留所上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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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所能上账3000零花钱吗?
行政拘留所能上账3000零花钱吗?行政拘留所能上账的,但不能一次性上账3000元零花钱,因此拘留所不是超市,随便喜欢买什么都可以的,所以拘留所不能大额上账的。
正常情况下,不建议一次给1000元,因为在那里都不是随意花钱的,花钱的地方很少,但还是需要有钱的。建议每月定期储蓄500元。只要不追求攀比享受,500元计划用,应该能维持一月的零用。并且现在大多数看守所有公安部统一规定,羁押人员每月日常花费在五百元以内,不允许乱花的。
其他日用品能用零花钱和劳动报酬购买,所以不需要花钱。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司法部76号令)执行。探监费用:一般不用缴费。有的地方会餐需要缴费,但是亲情 *** 需要缴费。
拘留所里面给他打的钱犯人能花到吗
一般花一个月以上。不过拘留期限不超过十五天,花不完拘留所会在释放时退还本人。上账有专人负责办手续,有存根,程序很严格,放心。
正常来说是能花到的,但可能只得一部分(拘留所里面也不是一片太平,少部分警察会剥削点,狱室大哥可能也会剥削一点),其实连监狱里面也有专门提供给犯人购物的超市。
法律主观:拘留可以出钱,用于被拘留人购买日用品或者日常饮食。对于家属寄送的财物,拘留所应当妥善保管。拘留所工作人员可以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 *** 物品。但是应当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且只能 *** 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能收到的,可以汇款,可以写信。汇款写清楚谁收,但现金在押人员见不到,由看守所代为保管,记在收款人的帐上,由收款人自行消费(当然是限于看守所内部提供的日用品、食品等)。写信不能涉及案情,除此之外,都可以。
根据你所说“谁都不让见的、家属去看都不让,说要2000块钱、和衣服”,你朋友肯定不在拘留所,而是在看守所。拘留所一般指的是15日的拘留,而看守所指的是涉嫌犯罪的人关押的地方,等着审判。把钱汇过去,如到看守所接待中心汇钱和衣服,看守所会开具收据,看守所会将钱打入你朋友帐户。
你好,可以的。但是建议一次少给点,多了扎眼。
去拘留所送东西,都让送什么?什么不让送?有什么规定?
送衣服没有规定的。只有不会很夸张,没什么扣子之类的就好。如果时间待的长的话,里面会有统一的衣服,外套是不能带的,只能带打底的衣服。在看守所的话,一般是不让探视的,判刑以后,被送往监狱的前一天会打 *** 给家属,让家属来探视的,分的监狱,监狱会寄信到他家属那里的。
生活用品肯定是必须的。比如换洗的内衣(秋衣秋裤,裤头背心),袜子,洗漱用品;如果拘留所允许上账(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允许,有的不允许),可以存上一些钱,但也不宜过多,200元至300元即可。可以利用这些钱在拘留所购买一些吃的,或是需要的合法的东西。但是以上物品都要讨经过严格检查的。
法律主观:看守所可以送的东西是:换季的衣物或生活日常用品。看守所在接收在押人员家属寄(送)的物品时,应当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收据。违禁危险物品一律不能送。法律客观:《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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