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终结诉讼(什么叫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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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终结诉讼的司法解释
- 2、什么是诉讼终结
- 3、终结诉讼是什么意思啊?
终结诉讼的司法解释
之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分析:侦查终结标志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结束,这是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最后程序,侦查终结作出的决定,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因此,执法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慎重对待侦查终结工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3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但在民事诉讼中,一审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在由其提起上诉的二审审理过程中,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并撤回起诉,二审法院可根据法律规定以裁定的形式准许其撤回上诉,但是否可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同意其撤回起诉,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就诉讼终结而言,《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a.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b.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c.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d.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什么是诉讼终结
1、法律分析: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使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成为不可能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
2、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进行下去没有必要,从而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诉讼终结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3、诉讼终结,是指在司法程序中,由于特定情况的发生,使得继续诉讼变得不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从而导致诉讼进程停止的状态。这种情况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原告不幸去世,如果其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诉讼将自动结束。
终结诉讼是什么意思啊?
1、终结诉讼是指法院对一起诉讼案进行最终的裁决,并决定此案无需再审理或行政复议,从而结束此案。终结诉讼包括判决、裁定和调解等方式。终结诉讼的作用是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法律分析: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进行下去没有必要,从而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
3、法律分析: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使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成为不可能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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