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台公证(涉台公证书要求)

2024-09-01 00:40:56 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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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如何办理涉台继承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工作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台湾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公证书;2 、台湾户政事务部门发出的被继承人的户口籍登记全部誊本;3 、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地的医院出具,具经台湾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2、一是按照大陆和台湾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台属是否属于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确定继承去世台胞在台遗产的时效及数额。二是按照申办继承在台遗产程序的有关规定,帮助台属理清相关申办程序。三是按照遗产继承所需要的公证事项,到有资质的公正机关办理涉台遗产继承所需的各种公证书。

3、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大陆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大陆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与台湾亲属的关系证明;大陆申请人人事档案中记载台湾亲属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材料为两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如何办理涉台公证

1、台胞、台属对涉及以上民事事项需要公证的可直接向所在市(县、区)公证处申请办理。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工作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台湾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公证书;2 、台湾户政事务部门发出的被继承人的户口籍登记全部誊本;3 、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地的医院出具,具经台湾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3、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你的身份证件(如果未在大陆注销户籍,则提供居民身份证。如果已在大陆注销户籍,则提供台湾地区身份证);你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由有关部门(如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祖国大陆居民继承台湾已故亲属的遗产,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时,应到户籍所在地(被继承人原籍所在地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时应向公证处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资料、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公证处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护照、工作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台湾有关方面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台湾户政事务部门发出的被继承人的户口籍登记全部誊本;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地的医院出具,具经台湾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6、大连市公证处截止2022年12月19日实行网上办,预约办公证服务。登录12348大连法网网站。添加微信小程序大连智慧公证。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掌上12348。

大陆寄往台湾公证书去哪里查

1、回大陆的台胞申办公证的,由其原籍或临时户口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

2、公证员协会在收到公证书副本后,应登记并在三日内寄往海峡交流基金会法律服务处。第五条 各公证员协会收到海基会寄来的在大陆使用的公证书副本,应进行登记并根据公证书用途转寄公证书使用部门。

3、台湾地区人民应先在大陆地区当地涉台公证处办理文书公证,然后将公证书正本带回台湾(公证书副本由大陆地区各省、市、自治区公证员协会寄到海基会,寄达时间约三星期至一个月内),当事人或受委托人可先打服务专线 *** 886-2-27134726,或打总机886-2-27187373转411,451,452查询副本是否已寄到。

4、上网查当地公证处的 *** ,可以直接打 *** 问,需有文书编号(海基会有给),大约要4~6周,应该不是七天,最快都要25天。在上海基会网站查询一下台湾公认证书连接:链接。

5、大陆公民被批准后,不论是去台探亲、探病、奔丧、定居,还是去台进行学术交流或者处理其他事务,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要作有效期的签注。海峡两岸直接通航后,大陆居民持此证件,可以由大陆直接前往台湾,也可以经香港、澳门地区前往。

6、公证之后,除了你自己拿回一分之外,公证处会帮你把其中一份寄回台湾的海基会。一般是直接寄到台北民生东路三段的海基会,你要拿着从公证处拿到的那份公证书到海基会核对,海基会给你出证明,证明你手上的公证书和他们收到的一致,那在台湾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涉台亲属关系证明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你的身份证件(如果未在大陆注销户籍,则提供居民身份证。如果已在大陆注销户籍,则提供台湾地区身份证);你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由有关部门(如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注:以上项目按实际发生情况收取费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

祖国大陆居民继承台湾已故亲属的遗产,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时,应到户籍所在地(被继承人原籍所在地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时应向公证处提供被继承人的户籍资料、死亡证明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公证处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

需要提供:大陆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大陆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与台湾亲属的关系证明;大陆申请人人事档案中记载台湾亲属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材料为两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

如房屋所有权证、记名股票等。5 、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证明范围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6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7 、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等。

涉台公证的范围:涉台公证指的是,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涉及台胞、台属申请办理的各类民事方面的公证文书。

什么是涉台公证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涉台公证书要求、什么是涉台公证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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