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抗辩权什么(先诉抗辩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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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区别具体如下:概念不同;构成要件不同;适用条件不同。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具体如下:概念不同。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先履行抗辩权 是后者的拒绝,不安抗辩权 是“前者”的拒绝 先诉抗辩权一般不放在一起比较 而是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他们三个一起.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法律分析: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 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有三种抗辩权,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特征:民法上的抗辩权很多,诸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等,这些抗辩权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一般特点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法律分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先履行的抗辩权指的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后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不适当履行时拒绝对方向自己提出的履行要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方的权利,也有学者称为后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义务时,享有的暂时停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接下来进行详细解释:先履行抗辩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权利,源于合同法中的履行抗辩原则。在一个合同中,通常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条件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什么是先抗辩权与后抗辩权
1、法律分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在传统民法上,有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中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是一个概念,区别是一个是先履行,一个是后履行。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4、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5、之一履约抗辩权是第二履约方对之一履约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先履约方对后履约方无力或无力履行债务的抗辩。在抗辩权先行履行的情况下,双方不仅要相互欠债,而且双方的债务也应形成对价关系,如果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不履行协议,乙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6、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在传统民法上,有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意思是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情况下,且债务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但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应尽义务,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对方提出来的履行请求,后履行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先履行应尽义务。
先履行抗辩权的定义:这是指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相互债务,并且这些债务有明确的履行顺序时,如果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尚未开始履行,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的方式或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后履行的一方同样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当履行的一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应当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的定义与适用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这些债务有明确的履行顺序。当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时,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有权基于法律规定,暂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以此作为对先履行方违约行为的抗辩。
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在传统民法上,有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首先履行抗辩权的定义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然后履行的一方享有拒绝履行请求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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